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函[2004]54号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同意乌鲁木齐市自来水公司安装队等21户国家鼓励类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同意乌鲁木齐市自来水公司安装队等21户国家鼓励类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的批复
新地税函54号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乌鲁木齐市自来水公司安装队等5户单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乌地税发 169号)、《关于减征乌鲁木齐奎榆供热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所得税的请示》(乌地税发 175号)、《关于减征电建实业总公司等11户单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乌地税发 181号)收悉。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地税发10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乌鲁木齐市自来水公司安装队等22家国家鼓励类企业自下表明确的起始年度起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照顾,次年暂按15%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请你局按照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地税发103号)中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上述21家企业2003年-2010年期间年度税收优惠的审批及征收管理工作。
减免税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开业日期 减征起始年度
1 乌鲁木齐市自来水公司安装队 1989.3 2001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999.7 2001
3 新疆友好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0.8 2001
4 乌鲁木齐金源燃气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01.7 2002
5 乌鲁木齐奎愉供热有限公司 1999.11 2002
6 新疆德旺房地产估价事务所 1998.6 2002
7 乌鲁木齐市土地勘测规划院 2000.9 2002.9
8 新疆水利水电建设金属结构工程处 1995.6 2002
9 乌鲁木齐果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999.6 2002
10 乌鲁木齐众益得模板租赁有限公司 2000.3 2002
11 新疆新建联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2000.8 2002.8
12 乌鲁木齐北园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0.4 2002.4
13 新疆电建实业总公司 1985 2001
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建设项目技术审查站 2000.7 2001
15 新疆天山面粉(集团)北站有限责任公司 2001.2 2002
16 新疆华敏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2000.3 2002
17 乌鲁木齐昆仪热力供应有限公司 1999.12 2001
18 新疆金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000.12 2001
19 新疆送变电汇能实业公司 1992.4 2001
20 新疆新星房地产开发公司 1993.1 2001
21 乌鲁木齐市自来水公司 1958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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