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0 11:03:54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际函〔2009〕25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部分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证明样式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部分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证明样式的通知
内国税际函〔2009〕25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部分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证明样式的通知》(国税函〔2009〕39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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