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3-9-28 15:40:40

四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http://file.tax100.com/o/202309/28/792_1695886839477.gif?width=1080&size=2321296
广大城乡居民缴费人:
为了做好我市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乡村振兴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吉医保联〔2023〕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参保缴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4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经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符合参保资助条件的参保人员,定额资助后个人实际缴费为每人230元;城乡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二、预缴时间及待遇享受时间
2024年居民医保预缴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线下办理参保、停保登记
(一)续保的居民不需要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直接通过公布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如出现不能缴费或其他问题,可以到各登记地点查询系统信息情况,系统无信息的参照新参保登记办理。
(二)新参保或停保登记的居民,需持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持户口簿、非本市居民持本市居住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户口所属区办理新参保或停保登记。
(三)请广大居民在缴纳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费时,认真核对“缴费金额”以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所属地区”是否正确,如出现问题,请您及时到医保参保登记地点办理变更。
登记地点:
1.铁东区医保经办大厅
地址:铁东区中央东路五马路建行内
2.铁西区医保经办大厅
地址:四平市政务服务大厅
新增参保登记地点、方式再行通知。
(四)在籍学生新参保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续保缴费学生可自行选择缴费渠道向税务部门缴费。
四、线上办理参保登记
(一)通过电脑进入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https://wt.hs.ybj.jl.gov.cn:18443/hallEnter/#/unitLogin)
(二)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扫码进入,点击进入个人网厅
1.点击“我要办”入口,跳转“服务目录”-“业务办理”模块;
2.填写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包括居民信息和参保信息,带“*”项为必填项,置灰项根据已有信息自动导入,不能填写,只能查看,其他为选填;点击【重置】可清除已输入的信息,恢复至默认状态;点击【提交】可以提交保存填写的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
3.新生儿可由他人代办参保。
五、线上办理停保登记
(一)通过电脑进入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https://wt.hs.ybj.jl.gov.cn:18443/hallEnter/#/unitLogin)
(二)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扫码进入,点击进入个人网厅
1.填写城乡居民停保登记信息,包括居民信息和参保信息,带“*”项为必填项,置灰项根据已有信息自动导入,不能填写,只能查看,其他为选填;点击【重置】可清除已输入的信息,恢复至默认状态;
2.按要求上传材料,点击【提交】可以提交保存填写的城乡居民停保登记信息。
六、缴费渠道
(一)银行缴费渠道
目前,已开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银行有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吉林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吉林农信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续保缴费人员可直接到银行柜台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二)微信小程序缴费渠道
扫描二维码或打开手机微信搜索“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首次进入系统自动提示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即完成实名认证过程。进入“我要缴费”功能后,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后,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确定缴费金额后即可通过微信完成缴费。
http://file.tax100.com/o/202309/28/310_1695886840068.jpg?width=1080&size=93942
(三)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缴费渠道
可通过吉林省电子税务局、吉林税务APP、吉林税务微信公众号中的“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缴纳社会保险费。使用支付宝中“市民中心”功能中“更多服务”模块的“吉林税务社保缴费”也可跳转至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
已在医保部门完成缴费登记的缴费人可选择“个税/社保”模块注册新用户,登陆系统后进入“我要办费”功能,选择“社保缴费办理”,选择为自己或他人缴费,选择需缴费的险种后,即可提交缴费。
(四)移动POS机缴费渠道
为了便利广大缴费人员,税务机关开通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移动缴费POS机,缴费人也可通过移动缴费POS机完成刷卡缴费。
七、咨询服务电话
参保登记咨询电话:
铁西医保经办大厅:3222055
铁东医保经办大厅:7783222
缴费咨询电话:
铁西税务社保科:5048027
铁东税务社保科:5071520
参保、停保登记及参保金额类业务请咨询参保登记咨询电话,查询缴费渠道类业务请咨询缴费咨询电话。
温馨提示:第四季度也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高峰期,税务部门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参保人,要及时完成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当年保费当年缴,尽享财政补贴;跨年补缴,不能享受财政补贴款。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四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   2023年9月14日

来源:四平税务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四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