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一字[1998]050号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雇员的境外保险费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雇员的境外保险费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地税一字05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雇员的境外保险费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01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01号《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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