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3-9-28 01:55:05

边销茶增值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

http://file.tax100.com/o/202309/28/412_1695837304641.gif?width=850&size=1033172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
现将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二、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附件: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边销茶生产企业名单(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
http://file.tax100.com/o/202309/28/792_1695837304883.png?width=683&size=3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http://file.tax100.com/o/202309/28/723_1695837305050.png?width=27&size=789
推荐阅读
http://file.tax100.com/o/202309/28/167_1695837305241.png?width=27&size=810
http://file.tax100.com/o/202309/28/920_1695837305336.png?width=27&size=789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的解读
?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查验有关服务工作的通告
http://file.tax100.com/o/202309/28/866_1695837305490.jpg?width=900&size=60902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边销茶增值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