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种小知识丨资源税的计征方式和税率
税种小知识资源税的计征方式和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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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开始实施,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资源税之计征方式和税率”。
一、资源税的计征方式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下简称资源税法)规定,资源税按照《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以下简称《税目税率表》)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
《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可以选择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的,具体计征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应税产品为矿产品的,包括原矿和选矿产品。
2.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号公告)第一条规定,资源税法规定可以选择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的六个资源税税目:地热、石灰岩、矿泉水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砂石、其他粘土、天然卤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
二、资源税税率和税目
资源税法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资源税税目,具体适用税率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号公告 )所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资源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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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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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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