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懂税务丨“一老一小”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如何享受扣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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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听说最近“一老一小”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了,具体规定是什么呢?
答:是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问:“一老一小”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后,我应该如何享受扣除呢?
答:如果您未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者任职受雇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在9月份申报期按新标准享受,也可在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
如果您已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自9月份起,信息系统将按照提高后的标准计算个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在以后月份自动抵减,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对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额度有调整的,需要在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新的分摊额度。
来源:宜昌市税务局
编辑:宜昌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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