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3-9-22 17:00:52

【温馨提示】还剩不到10天,新办纳税人信用修复福利包请赶快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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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为进一步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荆州税务部门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连续第十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其中,对新办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评价推出新的服务举措: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在2023年3月或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税务机关于4月或10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为方便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政策“红利”,税务部门开通了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申请两个渠道。当前,距离9月申请期已不足10日,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赶快申请!可不能错过时间了哟!
下面,
就让小编带您了解新政
和办理流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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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简介
按照新的规则,年中新设立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成立的第2年提交信用复评申请,获得新的纳税信用级别,不需要像以往那样等到成立的第3年4月份发布评价结果后。

举例:2022年5月,甲企业成立。2023年5月,甲企业成立已满12个月。依据新设立纳税人的纳税信用复评机制,甲企业可在2023年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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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利好
纳税信用级别由高到低为A、B、M、C、D五类,纳税信用级别越高享受待遇越优。

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申请复评成功后,其可能由M级调整为B级,在办理涉税事项等诸多方面会享受更多便利。如,申请纳税信用贷时,可能获得更高的授信额度;在申领发票时可享受一次领用多月份额的便利;在参加相关业务竞标时,纳税信用B级以上可以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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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时间
在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成立的企业,可以在2023年3月或9月申请;在2022年4月1日至9月30日成立的企业,可以在2023年9月申请。


(二)电子税务局申请步骤
2023年3月和9月,符合条件的新设立纳税人可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复评,选择“新设立纳税人复评,符合纳税信用修复条件的同步开展修复”原因发起申请。

请注意:在发起复评时,需选择复评年度为当前年度,且发起人符合纳入信用管理范围条件,符合参评条件。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纳税信用”模块,选择“纳税信用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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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申请复评年度“2023”,申请原因“新设立纳税人复评,符合纳税信用修复条件的同步开展修复”。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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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价结果查询
税务机关将于4月或10月依据纳税人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新设立纳税人在复评结果发布后,可以进入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选择查询“当前适用纳税信用级别”、或选择查询2023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可查到新设立纳税人复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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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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