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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7-27 15:56 编辑【营商环境】不用跑大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网上办!
来源:海南税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网上办!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营商环境和生态环境一样是海南吃饭的本钱,是加快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也是自贸港建设的本质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持续推行 “一站办结、一次不跑、一键解读、一网管控”等非接触式办税,推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功能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回小规模纳税人】
操作说明
1.纳税人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回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中所有事项,点击【提交】。
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点击【确定】。
系统跳出提示“保存成功”。
2.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办理进度:【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办理环节为【已办结】即该项业务办结完成。
温馨提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第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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