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0 10:43:4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二字[1995]025号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自治区供销社赞助款项列支问题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自治区供销社赞助款项列支问题的批复
新地税二字025号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社:
你社关于赞助款项列支的函悉。你社为庆祝自治区成立40周年,赞助100万元用于拍摄《王震将军》和《明月出天山》影视剧,要求此赞助款列入费用,在税前扣除。经研究,你社支付的100万元赞助款项可比照公益性捐赠,由自治区棉麻公司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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