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答丨桂林税务近期热点问题精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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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现
在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申请留抵退
税吗?
答: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的【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模块可以办理增量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业务。路径:【一般退抵税管理】-【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
02
报验户怎么反馈核销?
答:报验户在电子税务进行特定主体登录,【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模块,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表填写-保存-档案采集-提交,业务即时办结。
03
公司今年增加了实收资本,应该
缴纳印花税吗?应该如何缴纳?
答:应该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第五条第三款、第十一条的规定,应当缴纳营业账簿税目印花税。已缴纳的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乘万分之二点五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04
什么时候开始,在职职工总数
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
保金?
答:根据桂财税〔2017〕9号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05
开具数电票时,销方地址要怎么
修改?
答:在电子税务局开具数电票时,销方地址可在注册地址或生产经营地址中进行选择,“注册地址”是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带出,“生产经营地址”可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务登记信息变更】相关模块进行修改。
06
开具的数电票时下载的PDF查看
到有监制章,但是打印出来为什
么没有了?
答:未显示监制章的原因为打印设置界面右上方“打印内容”下拉选择了【仅文档】,将该选项切换成【文档与注释内容】后即可显示监制章。
来源:桂林税务
编发:桂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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