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政策君 发表于 2023-9-11 17:35:24

热点问答(第六十四期)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另一个享受3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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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
(第六十四期)


























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另一个享受3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答: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3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来源:石嘴山税务
编辑:王芳 | 责编:周浙宁 | 审核: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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