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预报】办税服务厅八月人流量情况
杨浦区税务局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您的办税舒适度,现将八月份区局办税服务厅人流量汇总如下,供您参考。http://file.tax100.com/o/202309/09/206_1694199605233.png?width=178&size=3640
8月共有23个工作日,办税服务厅共接待纳税人8011户次,平均每日人流量约348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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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办税服务厅受理排名前6位的业务分别为:常规申报1736户次,涉税受理1337户次,发票代开972户次,清税注销777户次,税控管理681户次,抄税清卡635户。
常规申报窗口2023年8月每日人流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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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受理窗口2023年8月每日人流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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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代开窗口2023年8月每日人流量情况
清税注销窗口2023年8月每日人流量情况
税控管理窗口2023年8月每日人流量情况
抄税清卡窗口2023年8月每日人流量情况
2023年9月征期为9月1日至9月15日,请您合理安排纳税申报时间,在9月15日(含15日)前完成各项申报工作。
温馨提示
1.纳税人可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http://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上海税务”或“杨浦税务”微信公众号、“上海税务微服务”小程序(扫描下方二维码)体验“全预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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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现就有关贯彻落实事项公告如下: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不超过1500元。需要分摊享受的,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三、纳税人尚未填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享受,系统将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2023年度已经填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无需重新填报,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对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有调整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新的分摊额度。
3.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4.抄税清卡是使用税控设备(Ukey)开票的用户每月在征期内将上月的开票信息进行上报的必要工作。无论您在申报的所属期内是否开票,都应按上报汇总、网上申报、反写监控的顺序进行抄报税。
5.已切换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的企业,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票、数电纸票。只要在税盘注销前做好数据备份,就可将税控设备里的开票编码、客户信息批量导入,同步到新平台。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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