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国家税务局 唐国税发[2008]139号 唐山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
河北省唐山市国家税务局唐山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
唐国税发139号
唐山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
唐国税发139号
全文有效
2008年9月12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冀国税发15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普通发票的领购管理
(一)分类进行发票初始用量及版面的核定。
各单位要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针对纳税人行业、规模状况及经营需要,分类进行发票初始核定。起征点以下纳税人应核定限额版发票,且一次发票供应量不超过一本;核定月销售额10万元(含)以下的个体双定户,应核定千元版发票或限额版发票;按帐核实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和企业),比照同行业类似规模的双定户核定发票版面金额。
对于初始核定万元版发票的纳税人,连续3个月发票份均开具金额低于1万元的,应及时调整发票版面金额。
(二)合理调整发票版面金额,严格控制万元版发票。
对于正常经营的纳税人,要根据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及经营需要,合理调整发票版面金额。对于连续3个月发票份均开具金额低于500元的,应调整发票版面金额,供应限额版发票;对于连续3个月发票份均开具金额高于500元而低于1万元的,应调整发票版面金额,供应千元版发票。
对于临时取得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可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二、加强普通发票的稽核管理
大额发票稽核比对机制是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有效打击利用普通发票涉税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通过前几次发票稽核比对的数据分析,发现个别县区网上报税纳税人自报或税务人员采集的发票信息存在漏报、错报、信息录入不全、错录或重复录入等问题,个别甚至故意漏报瞒报,影响了稽核比对机制的正常运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唐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普通发票稽核比对工作的通知》(唐国税发168号)要求,认真做好发票信息采集、稽核、处理工作。发票信息采集实行税收管理员负责制,税收管理员要结合下户巡查巡访,对纳税人发票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发票采集信息数据准确、完整。市局将大额发票稽核管理列入征管工作重点考核项目,届时将延伸到企业,实地考核发票采集情况。
三、加强普通发票的验旧管理
普通发票发售应严格执行验(交)旧供新制度。个体用票户使用万元版或千元版发票的,实行交旧供新。办税服务厅(室)发票管理岗位应严格对个体工商户已使用的发票进行验旧操作,并分月录入验旧信息。对个体用票户交回的旧票应作为征管资料妥善保管,建立目录索引,确保发票核查的需要。
四、做好普通发票的调研工作
根据省局分配给我市的调研任务,市局对调研课题进行分解(具体调研题目和分工见附件1),涉及到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查找普通发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和意见,按分工独立完成规定题目的调研报告,内容应包括现状、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加强管理的建议(或起草加强管理制度或办法),于9月30日前上报市局(上报路径:市局征管处部门公共目录上传市局目录发票管理调研)。
五、认真开展万元版发票清理工作
市局对2007年以来使用万元版货物销售发票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部分纳税人长期使用万元版票且验旧金额较低,全市使用万元版发票的个体户中,份均验旧金额低于1万元的8917户(其中份均验旧金额低于500元的1708户,高于500元低于1万元的7209户),占使用万元版发票个体用票户的86.7%。企业份均验旧金额低于1万元的1271户(其中份均验旧金额低于500元的279户,高于500元低于1万元的992户),占使用万元版发票企业用票户的72.7%(具体情况见附件2)。结合几年来发票稽核比对情况,说明我市万元版发票管理上还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单位对长期使用万元版票且验旧额较低的纳税人,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使纳税人转借、代开或开具“大头小尾”发票的违法行为有了可乘之机。为此市局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一次万元版发票专项清理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堵塞发票管理漏洞。9月28日前,将专项清理总结及《万元版发票专项清理情况统计表》上报市局(上报路径:市局征管处部门公共目录上传市局目录发票专项清理)。
附件:(略)
1、具体调研题目和分工
2、2007年以来纳税人使用万元版发票情况统计表(个体、企业)
3、万元版发票专项清理情况统计表
(对下只发电子文件)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文件
冀国税发158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票证中心: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发8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重要性。加强普通发票管理不仅是税收征管的重要内容,还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并两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具体措施。因此,各级税务机关要将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当作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立足眼前,着眼长远,形成共识,上下齐心,从根源上抓好普通发票管理工作。
二、为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切实贯彻落实总局通知要求,省局决定就我省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现状开展深入彻底的调查研究,制定我省加强普通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为此,拟定了调研题目,由省局和各市共同调研(具体调研题目和分工见附件),查找普通发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和意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按分工独立完成规定题目的调研报告,内容应包括现状、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加强管理的建议(或起草加强管理制度或办法),于10月15日前上报省局(上报路径:FTP:征管处-部门公共目录-发票管理-加强发票管理调研)。
三、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普通发票的综合治理。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不仅要加强税务机关印制、发放、缴销的管理,更要加强对纳税人开具、取得和使用发票行为的管理,将发票管理与社会综合治理相结合,形成全社会依法使用发票、诚信纳税的良好环境。各地可以根据当地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和措施,切实提高我省普通发票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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