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0 10:32:3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二字[2000]060号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减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批复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减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批复的通知
新地税二字060号
直属征收局: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减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新政办函91号)转发给你们,请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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