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丨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http://file.tax100.com/o/202309/07/431_1694030106723.gif?width=480&size=1270345个体工商户数量多、群体广,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力、潜力和韧性所在,他们在推动经济发展、带动就业增收、服务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促进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减轻其税负负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政策。这一举措旨在降低个体工商户的税负,提升其经营活力,激发其创业创新的热情。
那么,其政策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是否需要办理备案?如何申报享受?如何计算?下面一张图片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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