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策君 发表于 2023-9-7 01:40:19

【政策速递】注意!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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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23年残疾人
就业保障金开征啦


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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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的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

征收对象范围是什么?
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征收期限是什么?
用人单位向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时限为:202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征收标准是什么?
计算公式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或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取低值)
01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个月。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02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指经本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注意: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03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2022年度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2022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2倍(即190056元)计算。

现行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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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1.5%比例的,按规定应交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包括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按规定应交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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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享受主体的经济性质为企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不得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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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小贴士:
?金税三期与电子税务局均已实现优惠政策自动判别、自动享受。
《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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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缴费流程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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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申报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直接通过“天津市电子税务局”或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征收大厅申报缴纳保障金。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
先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具体规定按照《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3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的通告》(“http//www.tjdpf.org.cn/system/2023/02/23/030055585.shtml”)执行。根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核结果,再通过“天津市电子税务局”或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征收大厅申报缴纳保障金。
小贴士:
?金税三期与电子税务局根据认定结果自动带出“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可自行修改),用人单位申报时无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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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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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通过PC端访问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在“特色服务”中进入“跨省通办”服务专区,在“高频政务服务 跨省通办’事项”中找到“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点击“事项办理”,进入“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进行申报。
注意:
?网上申报的用人单位,未进行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的,应先办理统一身份认证注册。
02.窗口申报
用人单位到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窗口进行申报。
注意: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在窗口申报的,未进行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的,应先办理统一身份认证注册。
?用人单位注销需提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须到窗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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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宁河税务社保和非税科
制作:宁河税务纳税服务中心
编发:天津宁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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