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二字[1995]067号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率问题的函》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税局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率问题的函》的通知
新地税二字067号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一《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率问题的函》(新政函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1995)89号“函”
附件 新地税二字067号附件新政函8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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