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0 10:29:2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二字[1996]030号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源报表报送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源报表报送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地税二字03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源报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所函(1996)0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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