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0 10:29: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财法税字[2000]023号新地税二字[2000]088号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基金管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基金管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财法税字023号新地税二字08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加发奎屯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基金管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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