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http://file.tax100.com/o/202309/04/724_1693823408294.gif?width=812&size=1016743问
8月2日,税务总局发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答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来源:山东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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