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办税 我便民】军税情比金 税宣入人心——蓟州区税务局深入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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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组织的政策宣讲会对我们真是太有帮助了!”天津市蓟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胡文奇副局长说道,“我们单位每年接收登记170多退役军人,其中不乏想创业、敢干事的退役士兵,今年这项涉及创业就业的优化税惠政策对退役士兵来说就是一场及时雨。”
为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在2023年8月2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4号公告),政策文件中不仅将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时间延长到2027年底,还将企业吸纳退役士兵享受税收优惠金额由12000元提高到20000元。
宣讲会上,蓟州区税务局为了帮助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工作人员能够能把税费政策讲明白、说透彻、能落实,切实传达到每一名退役士兵的身上,现场组织观看了区税务局制作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创业就业方面享受哪些税收优惠呢?》政策宣讲小视频,同时,以区税务局转业军人刘国军视角,现场解读税收优惠政策,将享受的条件、可享受的金额、扣减的税种以及政策享受的时间节点,一一做了详细的介绍。此外,为扩大宣传效果,让蓟州区内每一名退役士兵知晓政策、享受政策,还通过蓟州税务公众号“蓟税通小课堂”专栏和蓟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公众号分享转发宣讲小视频,截止到8月30日,累计播放量500余次,受众人群达220人次。
“那在2025年退役士兵进行自主创业也能享受满3年此项优惠政策吗?”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接收登记退役士兵的贺女士提出了疑问,区税务局宣讲团对此进行了解答,并就政策享受的时间节点做了再次强调:“即使是在此项优惠政策截止日期最后一个月开始享受政策,纳税人在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也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蓟州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赵新宇表示,蓟州区税务局将加大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多渠道强化政策辅导,多举措解决问题诉求,持续抓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纳税人缴费人便利快捷享受到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
供稿:蓟州税务法制科
编发:蓟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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