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定市府办[2012]99号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州市财税百日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州市财税百日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市府办99号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州市财税百日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市府办99号
全文有效
2012年8月21日
各乡镇政府、城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定州市财税百日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定州市财税百日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源“跑、冒、滴、漏”,公平税负,根据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开展“财税百日综合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财税百日综合整治行动,认真查找组织收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破解组织收入难题,挖掘税收潜力,实现我市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财税百日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财税百日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财税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成员为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副职,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行政正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局长兼任,成员为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供电公司各一名主管副职。
办公室下设若干工作小组,成员由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
三、综合整治的时间、范围和内容
(一)时间:2012年8月21日-11月30日。
(二)范围:全市202家工业企业以及非工业行业用户(名单由市供电公司提供)。
(三)内容:按实际用电量,分行业、分系统、分规模进行纳税指数测算。对实际纳税额高于测算指数的,一律不列入整顿范围;对实际纳税额低于测算指数的,纳入“黑名单”管理,进行重点跟踪。深入检查各疑点企业纳税情况及财务状况,是否存在偷逃漏税现象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具体分工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财税百日综合整治工作;市国税局和地税局具体负责分析企业纳税及税负情况,进行纳税指数测算,查实是否存在偷逃漏税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编写各企业的调查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市财税百日综合整治行动的根本目的是掌握企业纳税真实情况,确保做到依法管税,堵塞税收征管中的漏洞,查实并处理企业偷逃漏税行为,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公平税负,增加财政收入。各级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顾全大局,积极配合,确保此次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此次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求标准高,各工作组要认真对待,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深入分析,及时汇总有关数据和情况,每户企业写出调查分析、评价报告并汇总写出书面汇报,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任务。
(三)认真负责,严守纪律。抽调的同志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确保情况真实可靠;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不得增加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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