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金智库 发表于 2023-8-28 00:10:17

三大变化!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征求意见稿)


9月15-17日郑州 | 县域城镇化及乡村振兴的项目+资金+土地+产业等综合化运作实操和案例专题

2020年11月5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有效期三年,今年11月即将到期。为此,自然资源部对原试行标准进行了修订,日前就修订后的最新《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和试行稿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修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范围限定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原试行稿表述为“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征求意见稿的表述更准确,与《土地管理法》表述一致;
二是明确三种情形可调整,按规定报批。主要是因为实施中因规划调整、产业政策变化等带来的不确定性问题。三种可调整情形与报批要求: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可按规定调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涉及地块变化的,调整方案应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调整仅涉及实施进度安排的,调整方案应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调整后公益性用地比例应当符合规定要求,已实施征收的地块不得调出。
三是明确依法批准的开发区、自贸区可不编成片开发方案。主要是因为这些区域本身就是政府实施的成片开发,为此,征求意见稿明确:在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国务院批准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性用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要求,需要征收土地的,可不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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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征求意见稿)》
修订说明
2020年11月5日,我部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试行)》),有效期三年,今年11月即将到期。今年以来,我部在部署各省份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情况自评估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调研、专题座谈、专家论证等方式,深入了解地方实施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对《标准(试行)》进行修订,形成《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修订原则
一是坚持总体稳定原则。《标准(试行)》实施以来,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可以通过成片开发方式实施征地,较好地满足了城镇发展用地合理需求,此次修订仅针对《标准(试行)》中确需改进内容作出调整。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原则。聚焦基层反映的成片开发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行适当调整。
三是坚持法治思维原则。严格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修订,充分体现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公共利益属性。
二、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关于成片开发的实施范围。《土地管理法》规定成片开发应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实施,因此,《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将实施范围明确为“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
2.关于对省级以上开发区、国家级自贸区的要求。开发区、自贸区在批准设立时就有明确的四至范围,在实践中,政府统一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其模式本身就具有“成片开发”特点。如开发区、自贸区范围内按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公益性用地比例达到规定要求的,其实质已经符合成片开发要求,简化程序不编制成片开发方案,有利于促进土地高效利用。
3.关于成片开发方案的调整要求。成片开发方案经批准后,因规划调整、产业政策变化等原因,在实施中确实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标准(征求意见稿)》本着实事求是原则,从解决基层问题角度出发,增加了对成片开发方案调整的相关规定要求。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成片开发,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对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
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依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成片开发的位置、面积、范围和基础设施条件等基本情况;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三)成片开发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
(四)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一个完整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
(五)成片开发的土地利用效益以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评估。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各市县的具体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各地情况差异确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时,应当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
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应当充分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未经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不得申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
五、省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土地、规划、经济、法律、环保、产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科学性、必要性进行论证。论证结论应当作为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重要依据。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自然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监管。
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经批准后,应当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范围、时序安排组织实施。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可按规定调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涉及地块变化的,调整方案应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调整仅涉及实施进度安排的,调整方案应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调整后公益性用地比例应当符合规定要求,已实施征收的地块不得调出。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
(二)市县区域内存在大量批而未供或者闲置土地的;
(三)各类开发区、城市新区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
(四)已批准实施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连续两年未完成方案安排的年度实施计划的。
八、在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国务院批准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性用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要求,需要征收土地的,可不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九、本标准自2023年 月 日施行,有效期五年。
来源: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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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融公会 & 启金智库 将于 2023年9月15-17日 在 郑州 举办城镇化投融资专题(第20期)《县域城镇化及乡村振兴的项目谋划+资金投融+土地利用+项目申报+产业招商+产业基金+国企发展等综合化运作实操和案例专题高级研修班》。特邀7位有丰富经验的实战型专家主讲实操经验与案例。
【课程提纲】
第一讲、县域城镇化项目谋划+资金投融+土地综合开发实操及典型案例
(时间:9月15日上午9:00-12:000)
主讲嘉宾:林正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财政部和发改委双库专家,中至远集团总裁。
一、县域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投融资新逻辑
二、县域新型城镇化项目策划与投融资实务要点分析及案例分享
三、平台公司授权经营模式转型及与社会资本合作要点分析
四、企业市场化投资新型城镇化项目模式与实务案例
五、县域新型城镇化片区开发项目投融资模式解析及案例分享
六、县域新型城镇化综合开发项目政策联动自平衡模式
七、新政下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项目的融资
八、答疑与交流

第二讲、县域城镇化背景下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发展与投融资模式创新
(时间:9月15日下午13:30-16:30)
·主讲嘉宾:罗桂连,[产融公会]城镇化投融资学友会班主任,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投融资中心首席专家,国际金融地产联盟(IFFRE)资产证券化与REITs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资产管理协会资产证券化专业委员会顾问,国家发展改革委PPP专家库专家,中国REITs50人论坛专家委员,中铁资本、洛阳国晟等公司外部董事。
一、城镇化投融资的背景与逻辑
(一)“人产城”融合发展的特征
(二)浙江的未来社区实践
(三)城市是有机生命体
(四)城市长期综合财力的内涵
(五)城镇化投融资的总体形势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发展
(一)转型发展方向与多层次任务
(二)推进投融资机制改革
(三)推进组织结构调整优化
(四)培育主营业务板块
(五)培育核心能力
(六)聚集高水平人才团队
(七)多元化低成本融资
(八)融资平台牵头PPP模式
(九)转型为产业组织商
(十)有为政府的全力支持
三、投融资模式创新
(一)多元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
(二)全生命周期的融资工具组合
(三)利用公募REITs盘活不动产资产
(四)构建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
(五)地方政府投融资创新建议
四、答疑与交流

第三讲、文商旅融合打造城市发展新名片
(时间:9月15日下午16:30-17:30)
·主讲嘉宾:闵闵,金榜(河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一、文旅产业的时代背景及发展机遇
(一)文旅困局与城市困境
(二)文旅项目发展新趋势与规律阐述
二、以文化城,文旅兴城——以项目案例阐述文旅融合实践
(一)文态—— 属地文化的挖掘与活化路径
(二)形态——沉浸式场景的营造要点和方法
(三)业态——产品体系的完善逻辑
三、城市文旅在城市更新中的新机遇——城市文化为起点的全产业链结合
四、答疑与交流
参会人士破冰 互动交流研讨
(时间:9月15日下午17:30-18:00 )
从现场参会的不同地方政府、城投国企、社会资本、金融机构、产业方等不同主体出发,破冰加强彼此认知,现场互动交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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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乡村振兴项目申报、资金来源、产业招商及典型案例
(时间:9月16日上午9:00-12:00)
·主讲嘉宾:陈青松,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全球智库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北京青松智联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一、2023 年乡村振兴 8 大支持项目及申报
(一)补贴类
(二)补助类
(三)贷款类
(四)园区示范类
(五)数字乡村类
(六)挂牌认定类
(七)奖励类
(八)其他类
二、乡村振兴项目 12 大资金来源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财政预算内专项
(三)涉农资金
(四)政策性银行资金
(五)乡村振兴债券
(六)政府引导基金
(七)商业银行资金
(八)保险资金
(九)担保资金
(十)社会资金
(十一)机构投资金
(十二)资本市场资金
三、 乡村振兴产业招商
(一)招商渠道
(二)招商模式
(三)招商技巧
四、 实操案例: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落地
五、 实操案例: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落地
六、乡村振兴背景下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的重要机遇
七、答疑与交流

第五讲、运用产业基金助力县域经济和乡村振兴资本招商和产业投资实务和案例
(时间:9月16日下午13:30-16:30)
·主讲嘉宾:朱宏飞,方正多策投资管理公司合伙人、董事总经理 10余年产业投资经验,多年农业及大消费产业投融资工作经验。
一、县域经济和乡村振兴的产业发力点
(一)产业基础调研
(二)产业特色挖掘
(三)产业及产业链打造
(四)产业基金如何影响区域经济
二、乡村振兴产业基金的实务要点
(一)什么是乡村振兴产业基金?
(二)如何组建乡村振兴产业基金?
(三)为什么要把涉农补贴资金升级为乡村振兴产业基金?
(四)如何玩转资金与产业?
(五)乡村振兴产业基金,项目在哪里?
(六)政府资金出资乡村振兴产业基金的比例能否低一点?有什么风险?
(七)政府没什么钱,但是要项目怎么办?
(八)乡村振兴基金怎么投资企业?标准是什么?怎么收益?
(九)涉农企业投资风险是什么?怎么把控?怎么规避?
三、乡村振兴的产业招商实务
(一)乡村产业发展现状与特征
(二)乡村产业发展基本模式与特征
(三)乡村产业招商引资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四)现代乡村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与路径
四、答疑与交流

第六讲、县域和乡村振兴的土地整治开发利用实务及案例
(时间:9月17日上午9:00-12:00)
·主讲嘉宾:于欣,土地开发利用专家,曾任职于国内甲级规划院土地业务负责人、国内知名科技园区、科技城建设集团。
一、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投资类型、投资模式、盈利模式、融资模式与隐形负债规避
二、乡村振兴之集体土地入市操作前提、流程、产业导入与风险规避
三、案例剖析
四、答疑与交流

第七讲、有效利用土地/土地指标/河砂/矿产/碳权/林权/旅游等公共资源谋划项目及投融资实务要点和典型案例
(时间:9月17日下午13:30-16:30)
·主讲嘉宾:蒋中松,浙江深度求索工程管理咨询总经理,国家发改委PPP入库专家、国家财政部PPP入库专家、金融工程硕士、IPMP项目经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中国技术经济协会投融资分会理事。
一、项目策划谋划的现状与形势
(一)项目策划谋划习惯单打、单刀、单线
(二)项目策划谋划需要群策、群力、群智
二、利用公共资源策划谋划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利用公共资源策划谋划项目的必要性
(二)利用公共资源策划谋划项目的可行性
三、有效利用公共资源谋划策划项目的要点与案例
(一)土地资源
(二)土地指标资源
(三)河砂资源
(四)矿产资源
(五)碳权资源
(六)林权资源
(七)旅游资源
(八)政策资源
(九)其他各类资源结合项目开发要点与案例
报名方式:
15001156573(电话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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