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 | 《法“点”人生(第二季)》第44集:被胁迫结婚?向法院请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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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演绎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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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毕节司法
编发 | 毕节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2023年第178期,总17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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