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升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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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一部动漫带你读懂政策要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宜昌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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