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策君 发表于 2023-8-18 16:15:46

12366随身听: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8/742_1692346543564.png?width=1080&size=727995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8/930_1692346543926.gif?width=636&size=285825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8/621_1692346544165.png?width=1000&size=1451519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8/663_1692346544666.png?width=413&size=12310
税有声 娓娓有情
声入耳 字字入心
大连市税务局在线收听栏目
12366随身听
您身边可以听的税收专家





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8/518_1692346544723.png?width=52&size=2615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8/896_1692346544851.png?width=59&size=7301
享受主体
自用或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物流企业以及向物流企业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出租方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8/522_1692346544995.png?width=59&size=7301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8/671_1692346545112.png?width=59&size=7301
享受条件
1.物流企业是指至少从事仓储或运输一种经营业务,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物流、仓储或运输的专业物流企业。
2.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同一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主要储存粮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化肥、农药、种子、饲料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煤炭、焦炭、矿砂、非金属矿产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胶、纸浆及纸制品、钢材、水泥、有色金属、建材、塑料、纺织原料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的仓储设施。
3.仓储设施用地包括仓库库区内的各类仓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货场、晒场(堆场)、罩棚等储存设施和铁路专用线、码头、道路、装卸搬运区域等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的用地。
4.物流企业的办公、生活区用地及其他非直接用于大宗商品仓储的土地,不属于规定的减税范围,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8/564_1692346545174.png?width=59&size=7301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5号)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8/113_1692346545309.png?width=59&size=7301
END

来源:大连税务
供稿: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8/510_1692346545417.gif?width=900&size=4822540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12366随身听: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