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12366近期热点问答
问1.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能否同时享受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
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五、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既可以适用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问
2.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问
3.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征收印花税?
A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本文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 二、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
五、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问
4.在电子税务局【实名关联关系维护】模块新增发票领用人,但联系电话栏次无法填写?
答
目前根据业务调整,在实名关联关系维护页面添加【检验是否已注册自然人】按钮,当变更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发票领用人和新增发票领用人时,需先点击【检验是否已注册自然人】按钮进行校验新增或变更后的人员信息是否已注册自然人信息,已注册的则自动带出移动电话,不允许修改,未注册的则阻断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输入的变更后人员信息未在电子税务局注册自然人账号,请您退出系统,并在【登录页面——自然人业务——用户注册】完成自然人注册后再办理此业务。”
问
5.如何在数电平台开具纸质专用发票?
答
1.【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立即开票】模块。点击选择【纸质发票】,选择发票票种,根据需要选择特定业务/差额征税/减按征税等项目,点击【确定】。
2.录入购买方信息与开票项目信息后,点击【发票开具】按钮。
3.点击【发票打印】按钮,完成发票打印即可。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8/924_1692343901817.jpg?width=800&size=39491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8/140_1692343901988.png?width=1080&size=413952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8/954_1692343902384.jpg?width=1080&size=77612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