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为不超过200万元。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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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额如何计算
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0元的
5
0
2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1500
3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0500
4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30
40500
5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35
6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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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这一计算规则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即可自动计算出减免税金额。
FOR EXAMPLE
举
个
例
子
小王经营着一家杂货铺是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00元,同时可以享受的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为3000元,那么小王能享受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是多少?
小王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00元,由上表可知,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0500,因此小王能享受的减免税额计算为:
减免税额=[(150000x20%-10500)-3000]x50%=8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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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些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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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该政策的个体工商户范围是什么呢?
个体工商户不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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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要享受该政策需要办理备案吗?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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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如何申报享受该项政策呢?
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应纳税额自动进行税款划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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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同时经营着两家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呢?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举例来说,如果您同时经营着两家个体工商户,且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30万元和180万元,那么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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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意
事
项
在12号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12号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办理注销的,不再追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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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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