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策君 发表于 2023-8-16 03:15:22

西税之声第七十六期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6/592_1692126917419.gif?width=900&size=8982810
来源:北京西城税务
西税之声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6/216_1692126918139.gif?width=481&size=123440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6/332_1692126918351.png?width=293&size=18610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6/991_1692126918475.png?width=293&size=15969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6/458_1692126918636.jpg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6/576_1692126918828.jpg
实务辅导
内容概述:
@小规模纳税人,在日常开票时,您对开票的税率清楚吗?遇到问题如何解决?这里有5个常见的开票小例子,快来看看吧!
案例一
举例
无法确认当月销售额是否超过10万元,如要享受今年新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应如何开具发票?
解析
在无法确定当月销售额是否会超过10万元的情况下,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应先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申报纳税时,如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进行免税申报,如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案例二
举例
为客户开具发票时,开具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实际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还能享受免税优惠政策吗?
解析
月销售额如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免税申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案例三
举例
我是一家餐饮公司,为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对新出台政策不熟悉,2023年5月25日为客户开具了2万元的3%征收率增值税普通发票。5月实际月销售额为15万元,均为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我公司客户为个人,无法收回已开具发票,请问我公司还能够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吗?
解析
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15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减税申报,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为减轻您的办税负担,无需对已开具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作废或换开。但需要注意的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纳税人应如实开具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今后您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时,如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
案例四
举例
我是零售摩托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本月销售额不满10万元,均为客户开具了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还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解析
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由于开具的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具有抵扣功能,您的客户如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凭您开具的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因此,您需要追回已开具的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重新开具免税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方能享受免征政策。如无法追回,则需要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案例五
举例
我是按季申报的个体工商户,开具了1张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已开具的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
解析
您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但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抵扣功能,您已向购买方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予以作废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方可就此笔业务适用减征增值税政策。否则,需要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税销售收入按3%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6/820_1692126919238.png?width=293&size=15969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6/208_1692126919387.jpg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6/690_1692126919567.jpg
重要提醒
内容概述:
今年3月以来,多部门出台系列政策措施稳就业惠民生。一次性扩岗补助、技能提升补贴、基层就业支持政策、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这些补贴补助和政策支持,一起来看!
@吸纳就业企业
一次性扩岗补助
补贴对象
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
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补贴标准
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申领流程
各地可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详情阅读:
吸纳青年就业的企业,来领这笔补助!
就业见习补贴
补助对象
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将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聚焦人群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需求,全年继续募集不少于10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
见习时长
一般为3—12个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
补贴申领
实施“1+1”见习补贴申领模式,不得见习结束后集中发放,在按月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基础上,对见习留用率高的单位结束见习工作后集中一次性发放差额补贴。
详情阅读:
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来了!
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详情阅读: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失业人员
技能提升补贴
补助对象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详情阅读:
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
物价补贴
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足额发放物价补贴。
详情阅读:
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高校毕业生
基层就业支持
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详情阅读:
稳岗扩岗、发放补贴……国办发文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礼包来啦!点击查收→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详情阅读: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礼包来啦!点击查收→
稳岗扩岗、发放补贴……国办发文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
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
政策对象
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
政策内容
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详情阅读:
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需要申请吗?已扣款会退还吗?
@种粮农民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补贴金额
中央财政下达资金100亿元。
补贴对象
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补贴标准
由各地区结合有关情况综合确定,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应统一。
发放方式
继续采取“一卡(折)通”等方式,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详情阅读:
中央财政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00亿元支持春耕生产
“一喷三防”补助资金
补贴金额
中央财政下达小麦“一喷三防”补助资金16亿元。
补贴范围
河北、安徽、山东、河南、甘肃、宁夏、新疆等22个小麦生产省份,在小麦生产中后期混合使用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促进保大穗、增粒重、提单产,做到冬小麦和夏收春小麦全覆盖,促进夏粮稳产丰收。
详情阅读:
https://app.www.gov.cn/govdata/gov/202304/28/500324/article.html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6/737_1692126919722.png?width=298&size=15306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6/425_1692126919876.png?width=298&size=15306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6/282_1692126920027.jpg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6/282_1692126920209.jpg
电局指南
内容概述:
问:电子税务局怎么更正印花税?
第一步: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填写申报表。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
点击“印花税”税种后方“税源采集”按钮进入查询信息并修改。
第二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填写申报表。
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
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页面,修改查询条件查到信息后点击操作下方的【更正】,“更正”界面可点击【计税】重新计税,检查信息无误再点“更正”即可。
END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6/282_1692126920454.jpg
下期见
推荐阅读
▲西税之声合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西税之声第七十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