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9 10:58:47

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二字[2000]063号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减征新疆天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批复的通知

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减征新疆天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批复的通知
新地税二字063号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减征新疆天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新政办函90号)转发给你们,请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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