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9 10:56:4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二字[2000]028号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地税二字02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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