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威03 发表于 2023-8-4 11:15:21

关于开展衡水市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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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水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滨湖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办法(试行)》(冀人社规〔2018〕24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审批权限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经研究,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审批权限进行调整。全市高级工和市直的初、中级工的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初、中级工的考核由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省直驻衡单位的初、中、高级工考核原则上由省直部门自行组织实施,确需参加我市统一考核的,需根据我市考核安排,在考核前一年度沟通列入考核计划,并由省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授权委托函。
二、考核组织安排
本年度组织实施全市的高级工考核,初、中级工考核拟于2024年组织实施。2024年以后,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初、中、高级工的考核。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开展本地初、中级工考核,确保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及时获得晋升机会。
三、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符合高级工报考条件的在岗在编工人,依据《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工种目录》(附件1),共涉及16个行业149个工种。原技能等级证书在上述工种范围内的,申报该工种高级工技能等级考核;原技能等级证书不在上述工种范围内的,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设置和需求,经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在149个工种范围内选择适应的工种申报高级工技能等级考核。
四、申报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申报高级工考核,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初次确定高级工。退役士兵或从企业调入的技术工人初次确定技能等级,工作年限20年及以上;或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高中)毕业且工作年限在15年及以上的,可以申报高级工考核。
(二)正常晋升高级工。中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在20年及以上的;或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高中)毕业,中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在15年及以上的,可以申报高级工考核。
(三)破格晋升高级工。中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19年及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高级工考核。
1.获得市级及以上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成果证书的;
2.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先进工作者的;
3.技工学校高级工班毕业且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上的。
工作年限和任职资格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五、考核形式和内容
本次高级工技能等级考核分为“应知”和“应会”两个部分,“应知”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应会”主要考察综合业务素质。两科考核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为合格。“应知”考核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采取人机对话的形式进行。“应会”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按照《衡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审批表》(附件4)中的“综合素质考核测评”进行评分。
六、考核程序
(一)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核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告知承诺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告知承诺制有关规定,已知晓并点击同意(即视为承诺)后方可填报。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报名无效或考核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成绩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考核成绩无效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有关情况记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诚信档案库,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
(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点击下方“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报名网站链接”,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考务系统。报考人员注册登录账号,按照网页操作说明规范填写报考人员信息,并上传《衡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需本人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报名时间为8月7日上午8:30—8月15日下午5:30。
(三)审核缴费。报名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不能进行修改。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信息,及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使用报名账号登陆网站,扫码支付考试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核报名费每人5元,考核费每人80元,合计每人85元,缴费时间为8月7日上午8:30—8月16日下午5:30。
(四)线上模拟答题。报考人员可于8月21日—25日,点击下方“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线上模拟练习答题链接”,按照操作说明进行模拟登录答题系统、模拟答题操作,熟悉操作流程。
(五)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8月23日—8月25日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应知”考试时间安排在8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六)公布成绩。“应知”考试结束,考生提交试卷后,当场显示考试成绩。“应会”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应于9月10日前完成考核。
咨询电话:2215065/4000010370
七、审批发证
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审批认定材料,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高级工)审批汇总表》(附件3),于9月15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和农民工工作科。联系电话:2215029
认定材料应附:
(1)《衡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审批表》(1式2份)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1张
(4)学历证书(学制两年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5)中级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参加工作证明复印件
(7)奖励、表彰、破格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初次确定等级需提供转业安置或调动手续等复印件
(9)近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主管部门人事章或档案管理部门章(各县市区参考人员还需加盖当地人社部门章),认定材料每人封装一个档案袋,档案袋用白纸打印封皮(附件5)。
网站链接及附件下载请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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