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这项减免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04/132_1691097607531.gif?width=640&size=3494901http://file.tax100.com/o/202308/04/663_1691097608215.jpg?width=1080&size=45306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编辑:宜昌市税务局
往期精彩回顾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04/782_1691097608420.jpg?width=750&size=29617
温馨提示!灵活就业人员请记得缴纳8月社保费哦!
聚焦!猇亭税务启动“财票链”项目
宜昌城区办税服务厅错峰办税建议时间表来啦~
@城区灵活就业人员,您的社保记得缴费哦!
万元大奖等你来拿!“税眼看湖北”短视频大赛暨“讲好中国故事”创意传播大赛湖北分站赛税务主题赛启动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