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 |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第二十八期)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03/629_1691015715362.jpg?width=1080&size=231045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第二十八期)
8月3日下午14:30,宁波税务第二十八期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来咯,我们的答疑老师将通过可视化的形式为您讲解如何开好、用好数电票,解答系统操作及事项办理流程等相关问题。欢迎您关注“宁波税务”,锁定我们的系列课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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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第二十八期)
时间
8月3日下午14:30—15:45
答疑老师
王勇、徐琳
往期热点问题
问
如何开具数电票?
答
试点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开票业务】模块,跳转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选择不同的发票类型,录入开具内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校验通过后,自动赋予发票号码并按不同业务类型生成相应的数电票。
问
如何查询开具和接收的数电票?
答
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选择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即可查看发票详情。
问
我公司是试点纳税人,发现当月开具的一张数电票的金额填错了,可以作废吗?
答
不可以。数电票一旦开具无法作废,您如果发生开票有误的情形,需开具红字数电票冲红。
问
试点纳税人对开具的数电票进行红冲后开票方当月的可用发票额度会增加吗?
答
试点纳税人开具数电票后,当月开具红字数电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可用发票额度。跨月开具红字数电票或开具红字数电票无法对应数电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当月可用发票额度。对于销售折让的情形,也不会增加其可用发票额度。
问
我公司是非试点纳税人,今天收到一张数电票,自行打印后,纸质打印件上没有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作为税收凭证?
答
数电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纸质发票一致。纳税人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的,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纸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但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数电票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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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知识您都掌握了吗?下一期可视答疑悦悦期待与您继续一起学习数电票哦!
来源 | 宁波税务
制作 | 海曙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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