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税务:精确执法显“温度”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张湾区税务局紧扣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主题,聚焦税务执法规范性、精确性、统一性,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以不断提升执法精确度为主攻重点,逐步实现柔性执法、说理性执法、科学精确执法。“争议调解”增添税务执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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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中形成的宝贵经验,是中国式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2022年,张湾区税务局积极将“枫桥经验”融入税务执法工作,组建了以公职律师、取得“三师资格”的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团队,集中受理、分类应对税费争议咨询,着力以精准柔性的方式调解税费争议,确保“办事不推诿、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征纳更和谐”。
“我原来的理解有偏差,好在你们把政策细细地讲给我听,现在我不仅知其然,还知其所以然。”张湾区税务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内,一位前来咨询的王会计如是说道。
原来,王会计看到税企交流群里推送的《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处罚基准产生了疑惑,在大厅办理业务后,随即前往公职律师调解中心“寻医问药”。
调解前移“一小步”,矛盾化解“一大步”。作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中的重要环节,调解既能加深纳税人对税收相关法律的理解和认知,达到宣传教育的效果,又能增加征纳双方的理解和信任。
今年以来,张湾区税务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共受理税费咨询争议共5件,涉及税务行政处罚、社会保险费等业务。调解员着力精准调解税费争议、化解征纳矛盾、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把税费争议化解在源头和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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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不罚”把握税收执法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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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干部的电话回访中,再次向我们讲述不予处罚的原因,提醒了再次逾期申报的法律后果,今后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十堰市某零部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先生在接受事后回访宣教后表示。
自2021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两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发布以来,张湾区税务局积极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制度,做到税收执法的“一把标尺”。以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柔性执法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运行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创建环境更好、体验更优的税收营商环境。
忘记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未及时报送发票数据、疏忽大意或未充分理解政策规定细节,是很多纳税人初次违法的原因,这些轻微涉税违法行为危害不大且容易纠正。“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给予纳税人改正错误的机会,避免因一次“小错误”给后续经营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事后回访宣教更是把“首违不罚”做到点子上,做进纳税人缴费人的心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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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理执法”提升税收执法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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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理式执法’让我们和税务干部之间没有交流隔阂,我们对税收政策有了更明晰的认知,这笔罚款我交的明明白白!”十堰某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女士在签署送达回证时说道。
在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时,税务干部通过语言和书面的说理方式,向纳税人摆事实、讲道理、析利弊,阐明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客观事实,以及拟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裁量基准,做到以理服人、依法育人。让纳税人在知法、懂法中更好地守法,让执法既有力度、有温度、有精度,促进税收执法效率和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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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湾区税务局
编辑:十堰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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