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3-8-3 02:00:42

【政策文件】快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03/562_1690999240992.gif?width=1080&size=163159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03/904_1690999241191.gif?width=487&size=646783
公众号改版,会错过最新税惠政策?
快将“武汉税务”设为【星标】★
可以更快收到我们的最新推送哦!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日
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
编辑设计 | 武汉税务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03/442_1690999241568.jpg?width=1080&size=24117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03/657_1690999241819.gif?width=800&size=54076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政策文件】快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