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3-8-3 01:45:25

最新!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日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03/598_1690998324079.gif?width=600&size=10835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03/233_1690998324250.gif?width=55&size=20672
推荐阅读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03/479_1690998324404.gif?width=55&size=2067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与“研发费用据实扣除”有啥不同?
?直播回放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第十二期)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注意这五个问题!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03/820_1690998324517.jpg?width=900&size=272305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最新!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