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税|企业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列工资支出构成偷税被处罚
http://file.tax100.com/o/202307/29/155_1690577712447.jpg?width=741&size=15189《以案说税》今天要和大家介绍的是中国税务报“法治视点”栏目刊登的一篇名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列工资支出被处罚》的文章。文章提到,某市税务局此前接到一位纳税人通过个税APP提交的异议申诉,称其进行个税年度汇算时发现他的个人信息被某公司冒用了,造成其“被入职”。税务人员经过调查确定,被投诉企业曾通过网络寻找实习生,获取了多名自然人的身份信息,但后来有意向的实习生并未到该企业工作,该企业却在纳税申报时冒用这些自然人的身份信息,将有关未实际发放的工资作为成本在税前列支。稽查部门经过深入调查取证,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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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税务报微信公众平台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潜江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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