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新录 发表于 2023-7-28 16:30:07

通过咨询服务费发放年终奖及分红款,IPO时补缴个税4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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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咨询服务费的形式发放年终奖及股东分红款,IPO时补税413万元。如果不IPO,还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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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出于为员工减税、增加核心高管及股东福利的目的,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崂恩咨询和崂昂咨询以咨询服务费方式向公司股东发放分红款以及向核心管理人员发放奖金的情形。发行人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与 2021年 2 月,以咨询服务费的名义向崂恩咨询和崂昂咨询支付 890 万元及 910 万元,共计 1,800 万元。其中,1,200 万元作为年度分红,通过其合伙人崔荣晶、李坤、祁敏和张全恒分别发放股利分红款 167.88 万元、422.06 万元、436.37 万元和 173.70万元;486.73 万元作为年终奖,发放给福洋生物、福洋淀粉、汇洋生物、和洋生物和润德物流的部分公司员工,剩余未发放部分113.27万元已退回发行人。在中介机构辅导后,发行人对该事项主动进行整改规范,取消咨询服务采购交易,进行股利分配及发放奖金,并进行账务调整;积极与税务主管部门进行了沟通,并补缴个人所得税且未受到税务处罚。规范后的账务调整、税款补缴及相关会计处理情况,对发行人财务、业绩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如下:
1、冲销已支付咨询费并归还部分未发放金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60.00 万元
管理费用-420.00 万元
   销售费用-420.00 万元
贷:应付账款-1,800.00 万元
借:银行存款113.27 万元
贷:应付账款113.27 万元
2、年终奖补缴税款: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20.09 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486.73 万元
应交税费133.36 万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486.73 万元
贷:应付账款486.73 万元
3、补发2019 年股利并补缴全部个人所得税税款:
(1)借:未分配利润   1,800.00 万元
贷:应交税费280.00 万元
   应付股利1,520.00 万元
(2)借:应付股利1,520.00 万元
贷:应付账款1,200.00 万元
贷:银行存款320.00 万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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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整,发行人通过咨询服务费的方式发放年终奖及股利分红款事项导致的财务核算不准确事项已调整,有关情形对公司财务真实性的影响已消除。发行人已如实申报补缴相关税款,股利分红款和年终奖的金额与相关申报补税金额匹配。同时,相关税款还原至原会计科目,补缴金额占 2020 年利润总额比例较低,对发行人财务、业绩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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