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所得税字[2001]69号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乌鲁木齐市食品公司第一肉联厂外环路拆迁补偿款免征企业所得税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税局关于乌鲁木齐市食品公司第一肉联厂外环路拆迁补偿款免征企业所得税通知
新地税所得税字69号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
接乌鲁木齐市食品公司第一肉联厂《关于申请解决外环路拆迁补偿款免交企业所得税的报告》(乌肉字20号)文,鉴于乌鲁木齐市外环路属于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对政府按原老房拆除项目给予乌鲁木齐市食品公司第一肉联厂补偿363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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