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发〔1998〕25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问题的通知
内地税发〔1998〕25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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