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9 10:36:33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发〔2000〕25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六部委关于公布第三批取消的各种基金项目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六部委关于公布第三批取消的各种基金项目的通知
内地税发〔2000〕25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六部委关于公布第三批取消的各种基金(资金附加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字18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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