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9 10:33:18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发〔2001〕54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税征缴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税征缴工作的通知
内地税发〔2001〕54号
各盟市、旗县、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税务征缴工作的通知》(内政传发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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