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乡税事|小薛特烦恼之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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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根据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信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峄城区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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