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3-7-14 11:20:25

【问答】12366热点问答极速递!这些问题请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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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应如何填写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企业填写)或者第11行“未达起征点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填写);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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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看过来!不同销售额和开票情形申报表可以这样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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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应如何填写申报表?
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第2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次和第3行“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次分别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同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中新增一行,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选择“01011608 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填写“本期发生额”“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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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或者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勾选确认进项发票,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数据准备区内没有已勾选进项发票的数据或者已勾选进项发票数据不全,应如何处理?
请根据以下情形逐一排查:
(1)税务数字账户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抵扣勾选的发票需进行抵扣勾选统计确认操作;
(2)确认抵扣勾选统计的时间,一般需要抵扣统计确认后的次日进行申报;
(3)增值税申报之前需点击“数据初始化”操作;
(4)若按照(1)-(3)情形排查后无数据,建议在税务数字账户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撤销统计确认,撤销勾选发票后,重新进行【抵扣勾选】→【申请统计】→【统计确认】操作,再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数据初始化”后进行增值税申报。
(5)若按照(1)-(4)情形排查后仍无数据,建议您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手工填写进项税额数据,您需保证填写进项税额数据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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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税务数字账户或者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已勾选进项发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数据准备区有数据,但是在提交增值税申报表的时候提示“本期专用发票认证金额为零,税额也为零,票表比对未通过。”,应如何处理?
出现此情况可能您在税务数字账户或者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未进行抵扣勾选统计确认,请您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抵扣勾选统计确认操作,再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数据初始化”后进行增值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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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纳入数电票试点范围了,现在应通过什么平台开具数电票?
数电票试点纳税人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无需使用其他特定开票软件。请您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通过该模块免费开具数电票。


来源:江苏税务
编发:扬州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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