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税外[2000]130号 关于转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房屋装修费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房屋装修费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沪税外130号
状态:全文失效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业务制度文件目录的通知》(沪税函〔2018〕51号)规定全文失效废止
各区、县税务局,浦东新区财税局,外税分局,直属五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给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房屋装修费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704号)转知你们,请依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O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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