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问我答 | 企业在7月份预缴申报时未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以后还可以享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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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企业在7月份预缴申报时未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以后还可以享受吗?一起了解下↓
问:我公司是一家小型企业,在7月份预缴申报时不打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以后还可以享受吗?
答:对7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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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 | 毕节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2023年第142期,总168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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