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政策君 发表于 2023-7-6 06:50:12

宁夏电子税务局新版注册指引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方式上线后,提供“自然人注册”、“企业业务注册”六类办税场景入口,各类场景操作步骤简述如下:
(一)自然人业务注册
通过新版登录自然人业务左下方的【用户注册】模块,通过身份信息校验、基本信息填写和人脸识别认证,完成自然人用户注册。如在办理“自然人业务注册”时提示:“该用户存在实名信息及账号,请直接登录。”,说明信息已注册,请直接登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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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业务注册
1.新办纳税人登记确认
只在工商部门登记,未在税务机关登记过的企业进行电子税务局注册。在新版登录页面右侧选择“新办纳税人登记确认”进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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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阅读页面用户协议后勾选“已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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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企业经营信息按步骤填写信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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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填写完毕后需要提交至税务机关审批,审批通过后会向法人预留手机号发送审批结果。审批通过后需要先按上述步骤完成“自然人注册”,注册完毕后即可在“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
2.已登记纳税人注册
已在工商部门及税务机关登记过,但未注册电子税务局的企业。需要先按上述步骤完成“自然人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到“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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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
在新版登录页面右侧选择“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进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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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阅读页面用户协议后勾选“已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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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企业经营信息按步骤填写信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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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填写完毕后需要税务机关审批,审批通过后会向业主预留手机号发送审批结果。审批通过后需要先按上述步骤完成“自然人注册”,注册完毕后即在“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
4.跨省报验户报验登记
对于在宁夏有建筑项目且已经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并取得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的外省纳税人,可使用此功能进行跨省报验户报验登记。
在新版登录页面右侧选择“跨省报验户报验登记”进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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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企业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验证码后点击【下一步】,依照企业信息填写页面必录信息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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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后需要等待税务机关审批,审批后会向登记的纳税人手机号发送通知短信。收到短信后即可在宁夏电子税务局企业业务下选择“特定主体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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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外省跨区税源户登记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主管税务机关管辖范围之外发生取得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应税行为,或取得房屋租赁收入的应税行为,或发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等税费,为确认其纳税身份到房屋、土地所在地、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税务机关进行信息登记的业务活动。
在新版登录页面右侧选择“外省跨区税源户登记”进入页面(此功能只适用外省企业在宁夏进行跨区税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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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次录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经办人的手机号码、验证码后点击【下一步】。选择企业在本省的跨区经营地行政区划、跨区主管税务机关等相关信息,核实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完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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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为即办事项,提交后即可完成登记,在宁夏电子税务局企业业务下选择“特定主体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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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在使用中存在问题,可通过在线咨询、税企交流群、办税服务厅、拨打12366或4007123666(技术热线)进行咨询或反馈意见建议,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来源:宁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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