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优惠时点再提前!7月申报期可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http://file.tax100.com/o/202307/04/235_1688418313330.gif?width=640&size=6261为更好地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允许企业在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与之前的规定相比,享受优惠的时点提前了3个月。新政策有啥看点?1分钟给你讲清楚↓
了解更多税费知识
关注“中国税务”抖音号
http://file.tax100.com/o/202307/04/212_1688418313556.jpg?width=808&size=4579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吉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http://file.tax100.com/o/202307/04/131_1688418313817.gif?width=638&size=133394
点击在看!让更多人了解!
页:
[1]